危险及有害因素分析:双氧水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按照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第3.1.1条的要求是属于甲类,其生产的原料氢气和重芳烃是众所周知的易燃易爆物质,其产品过氧化氢是一种强氧化剂,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危险、危害物质,品种多、数量大,可以说该工艺流程是用危险的原料生产危险的产品。因此,双氧水生产的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和,另外还有毒害、腐蚀及其他危险及有害因素。整个工艺过程中,蒽醌、芳烃和磷酸三辛酯组成的工作液循环使用,有少量工艺损耗,主要物耗为该厂合成氨系统的副产品氢气,电耗全部为动力电耗,因而具有原料简便、能耗较低的优点。
双氧水生产工艺涉及的危险物品主要有:工作液(蒽醌、重芳烃和磷酸三辛酯)、氢气、催化剂、氧气、双氧水等。有人这样描述蒽醌法双氧水的生产:用危险的原料,通过危险的过程,生产危险的产品。这确实是蒽醌法双氧水生产的写照。整个工艺过程中,蒽醌、重芳烃和磷酸三辛酯组成的工作液循环使用,有少量工艺损耗,主要物耗为氢气,电耗全部为动力电耗,因而具有原料简便、能耗较低的优点。同时,由于具有易燃易爆性的工作液大量地在系统内循环留存,也形成安全风险。双氧水生产工艺属有机工艺生产无机产品,生产过程中伴随着工作液的酸、碱转换,氢化工艺属典型的气液固三相反应,生产过程中双氧水易分解的特点也给安全管理带来难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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